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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不孕后心理分析不孕女性要调理好心态

2022-04-16 08:46:00 来源: 上海不孕不育 咨询医生

不孕症是女性的常见病,尽管结局仅仅是不能生育,但其病因是相当复杂的,既可能是有器质性病变,也有可能是有功能性障碍,更有心理方面的原因。在许多患者中,重视的是器质性病变,轻视的是功能性疾病,忽略的是心理性障碍。其实,心理性因素同样是导致女性不孕的一个重要原因,它更需要尽早治疗和家人的关心爱护。为了更准确地寻找针对性治疗措施,这就需要我们更多了解女性不孕心理:女性不孕患者的心理因素主要体现在:自卑感,心神不安,精神紧张,社交减少,对生活缺乏兴趣,焦躁多虑,失落感,她们不愿和忌讳和他人交谈生育方面的问题,这种现象在农村文化水平偏低的不孕症患者中表现得更为突出,许多女性随着婚龄的延长,年龄的增大,心理上的压力就会更加沉重,从而失去了治愈的信心。女性不孕的心理反应可以分为三个阶段:首先,当她们知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时往往感到震惊,不敢相信甚至出现焦虑情绪。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,多以家庭组合式为一体的传统国家。在一个家庭中孩子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,传统观念认为似乎没有孩子的家庭即为不完整家庭。老年人祈盼能早日见到第三代,而老人们往往年岁已高,抱孙心切。这样反而会加重女性不孕患者的压力。亲朋好友之间的劝说及一些爱管闲事人的背后评说,使她们背负上沉重的精神负担,造成许多不孕女性出现了焦虑的情绪。因此,为了尽快能达到生育的目的,有些不孕的女性就想尽办法,四处奔波,并盲目的治疗。第二期的心理影响往往开始于盲目治疗的不成功,她们可能经历悲痛、压抑、震惊、否认、愤怒、内疚、孤独,甚至在这种沉重打击下精神完全崩溃。女性为丧失妊娠、分娩、哺乳等女性特权而难过。有时她们还不得不为社会的岐视和朋友、亲人的不理解而难过,暗自流泪,不是滋味。第三期心理压力造成了内分泌的紊乱和失调,直接影响正常的生理机能。有些女性不孕就是心理因素造成的,她们或是因盼子心切整天神经兮兮的,或是生活节奏太紧张人体生物钟严重紊乱,或是工作遭受严重打击,心情郁抑、失眠多梦等。这些因素均会使大脑皮层功能受到抑制,下丘脑、脑垂体与生殖腺的“指挥”与“衔接”功能受到影响,致使内分泌系统失调,最终不能正常排卵,导致不孕。专家说:如果在治疗女性不孕症的同时,再配合上心理咨询及治疗,将对不孕症起到辅助治疗的作用,有些人的疾病原因可能是次要的,而心理因素才是主要的,一旦排除心理障碍,很快就达到了受孕的目的。所以在日常生活中,社会和家人要多关心她们,了解女性不孕症患者的心理,老人不要太多的唠叨,否则会无意中给她们增加了思想负担,造成精神压力,这样更不容易怀孕。不孕女性常见心态不孕给女性带来的心理打击相当的大,常见不孕女性心态有如下几种。孤立感不孕症对患者夫妇来说,永远是一个令人难堪的话题。被确诊患不孕症后,他们通常选择秘而不宣、避而不谈的策略,试图摆脱社会活动以减少人际间的交往,躲避引起他们痛苦的人和事,因此易产生孤立感。不孕女性常见心态恐惧感在经过一系列的治疗和失败后,患者感情上明显受到压抑,而在压抑的背后同时潜伏着强烈的恐惧感。怕去医院,怕见医生,怕检查,怕开始新一疗程的治疗,怕面对再一次的失败。处事偏激不孕患者表达感情的方式往往比较偏激,对自己病情的认识不够理性。没有人会想到自己会得不孕症,因此第一个感受便感到意外,无法接受这个事实。于是他们采取否认的态度来进行自我防卫,自我欺骗,对别人的关心、帮助采取极为反感的态度,无法接受医生以及身边的人对他们病情的客观评价。抑郁家庭及配偶的冷漠和指责,多次的检查,尝试性的治疗,多次治疗的失败使患者对自己的身体和命运也表现出不理智,这些患者常变得怨天尤人,抑郁失望,甚至开始否定自己的一切。不孕女性要调理好心态专家指出,妇女因为先天或后天因素不能生育孩子,这不能不说是生活中的一件憾事。不育妇女本人如何在严峻现实中保持应有的心理平衡,这是健康教育课题中不应被忘却的“角落”。不育妇女总希冀着、幻想着有那么一天,自己也能像已育妇女一样,有一个健康的小宝宝,受到别人的夸奖和赞誉。这种心理不平衡所致的希冀和幻想,最易使她们的精神变得恍惚起来,多梦、失眠等症状将随之出现了。不少人还会因这种不良的精神因素引起生理改变,最常见的就是发生食少吞酸、恶心呕吐和肢体倦怠的假孕现象。假孕现象越久,对妇女的精神打击越大。因为,一旦经过诊断,医生告知她们将终身不育时,痛苦更大。某些不育妇女甚至会一病不起,甚至出现某些精神疾患。专家强调,婚前检查是未婚**必不可少的一环。不能生育的女青年如在婚前就已检查清楚,得到男方的谅解,自己也不会因不平衡的心理影响健康。至于婚前检查正常,婚后因疾病久不得孕者,应尽早去医院检查和治疗。即使是确诊终生不育,做丈夫的也应保持冷静,并给予妻子安慰和劝解,任何突然的感情和态度变化,都会使妻子受创的心灵更受摧残。无论是婚前已确诊不育,还是婚后因疾病导致不育的妇女,在不能生育孩子这一事实面前,总会有许许多多的感情变化。最常见的就是自责感,认为自己不中用,对丈夫和家庭失职,不能传宗接代,不能搞好婆媳关系等等。整日愁眉苦脸,精神压抑,少言寡语。她们往往会对丈夫百依百顺,哪怕他在外另有所欢也不敢与之争辩。因为,离婚这个字眼对不育妇女来说,简直是洪水猛兽。即使再次结婚仍然不能生育,与其重蹈覆辙,不如安于现状。其实,这种现状对不育妇女的心灵损害更大、更长久和更残忍。她们应勇敢地面对现实,哪怕是将承受终身孤独的后果,也不要去承受那种慢性心理损害。何况,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,仍会遇见一些善解人意,对妻子能否生育持正确态度的男子。要知道,幸福在于自己去追求。当然,这也并不排除离婚后一直独身的可能,这样反而可以把更多精力用于事业,事业的成功,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填补因失去家庭的心理空白。还有一种妇女,对生儿育女特别渴求,但生活对她又不能尽如人意。不育则往往会使这种人的渴求转化为种种变态心理。当她们在自惭、自责之余,有可能出现特别怕见小孩,或是怕提到小孩、玩具等字眼。她们也特别不愿与已育妇女打交道。因为这些人的一言一行、一颦一笑,都会被认为是有意炫耀而使她们受到刺激。这种心胸狭窄的不育妇女,脾气特别古怪,往往在受到某种刺激后,使嫉妒有孩子妇女的心理发展到高潮。她们可能寻衅吵闹,无事生非,不听劝解,不讲道理,给自己和他人的生活带不少麻烦。这种情况发生后,应及时给她们以适当的心理治疗,否则,可能发展到歇斯底里的严重精神疾患。歇斯底里对不育妇女危害极大,不能生育的绝望会产生出某种间歇性的报复行为,而这种报复行为又往往是无目的的、残忍的和难以预防的。据报载,某市一不育妇女,因精神变态,竟将邻居小孩摔下高楼。当然,这种人毕竟是少数。她们的心理变化因客观条件的影响而呈现出一定的规律。家庭和社会应该防备这种人,发现蛛丝马迹,立即采取行动,以防悲剧发生。与此相反,有的不育妇女在绝望之余,并不侵害他人,而是悄然轻生。这类实例亦曾有报道。据医学家分析,这类人仍属心理变态者,值得注意。不能生育,本身是妇女的一件令人揪心的事。作为当事人,应有充分的、正确的认识,不断消除自己思想上的陈腐观念,排除来自外界的讥讽或无恶意的刺激,振作精神,把思想转移到事业上来,为家庭和社会做出贡献。至于整个社会,特别是经常与不育妇女相处的人,应摒弃“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”的封建意识,对她们给予关心、支持和引导,使她们享受到人间之爱。当然,如能为她们牵线搭桥,抱养一个孩子,让她们在天伦之乐中忘却烦恼,这是保持心理平衡和心理健康的明智之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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